在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的宏觀背景下,全國多個省市的政府響應國家號召,從節能、大氣污染防治、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角度,都積極推出了一些對于空氣源熱泵技術應用的鼓勵政策。尤其在近兩年,福建省、浙江省、江蘇省、山東省等省市陸續把空氣能列入了可再生能源范疇,鼓勵
空氣源熱泵技術廣范圍內的應用。
2014年12月1日,福建省發布了《福建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將空氣能列為可再生能源,并建議熱水系統優先選用空氣能。該標準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2月19日,浙江省發布的《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核算標準》中,明確表示有生活熱水需求的建筑應優先選擇空氣能熱泵熱水系統,并且,該省已將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列入可再生能源范疇。該標準已于2015年3月1日施行。
2015年3月27日,江蘇省人大通過的《江蘇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第四十六條鼓勵采用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該條例于年7月1日起實施。
2015年5月22日,山東省發布了新版《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其中,明確規定:有條件且技術條件合理,宜優先采用太陽能、地源熱泵和空氣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該標準將于2015年10月1日實施。
從南到北,從熱水應用領域到采暖應用領域,空氣源熱泵都在逐步獲得節能標準的認可。但是,在我國新版本的《可再生能源法》中,既沒有將空氣能列入可再生能源范疇,也沒有明確將其排除在可再生能源范圍之外,它的地位不是很明確,處于一個尷尬的位置。
我國很多省市已經看到了
空氣能在節能減排中的潛力,出臺了一些地方支持政策,但是要想進一步提升我國熱泵產業和技術在全球的競爭力,使空氣能技術能夠在家庭、建筑、工業中得到充分利用,并使其能像太陽能等新能源一樣在合適的范圍內獲得國家和地方的資金補貼和政策補貼,還需國家層面的認可。